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标准体系》明确为参照执行,即非强制性标准,而且如何建设智慧管理在文件中并未详细提及,给医院管理者创新和探索留下空间。首先建立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的目的是明确医院智慧管理各级别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加强智慧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参照。指导各地、各医院评估医院智慧管理建设发展现状,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持续改进体系。完善“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使之成为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
《标准体系》明确,评估对象为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管理的医院。该标准仅针对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从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两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0级至5级,为地方及医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提供参照。0级是指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1级是指开始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院管理,但不具备数据交换共享功能;2级是指初步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5级是指初步建立医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级业务联动与管理决策支持功能,各管理部门能够利用院内运营管理等系统,完成业务处理、数据核对、流程管理等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等。
我们认为这6个级别,可以分为两个档次。0级不参与分档,因为《标准体系》中明确了0级的标准是不采用信息化系统,比如采用手工方式收集门急诊、住院有关数据,手工绘制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报表。目前来看,医院普遍都有HIS和EMR系统,只是系统应用程度不同而已,所以暂不讨论0级情况。第一档是1-4级,基本在讨论业务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问题,我们概括为信息化。第二档是5级,基本在讨论通过集成的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和决策,我们概括为智能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互相制约、相互促进。信息化包括了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智能化包括分析、预测、决策等功能。一个错误认识是实现信息化,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智能化。比如,每家医院都会对床位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一般会选择床位使用率和平均住院日指标两个指标。哪个为主,哪个次要,指标的方向等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很多医院认为资源一定要用足,再考虑是否用到高效,所以建议只考核床位使用率,达标后再考核平均住院日。其实资源是要先用好,再考虑是否用足,床位使用率一般来说只能用作监测,而不用来考核,甚至分配的。可见,如果指标选择不好,智能化可能是南辕北辙。
实现智慧管理第一步是管理信息化,但是管理信息化不是信息部门的事情,而是各个职能部门,或者是运营部门的事情。提需求部门负责项目申请及框架设计,信息管理部门是技术服务提供商,负责项目构想和技术实施之间的沟通,以及商务运作,而很多医院则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构想。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医院的信息系统基础建设速度很快,但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实现程度很差的原因。总体上,我们认为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是根本解决途径,在此之前,组织框架改进也是必须的。首先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管理人员熟悉管理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管理基本工具、了解管理最新前沿。其次要组建一个担负综合性职能的运营管理部,负责全院运营数据的综合管理,包括运营基础数据的搜集、分析、预测以及决策。最后,我们提醒一下,信息化不解决智慧管理问题,而是管理思想和水平的体现,并帮助实现智慧管理。建议医院要先从管理水平上着手,根据医院自身实际需求和管理水平建设信息化系统。